武水
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6-08-25 12:48:50
武水〔2016〕86号 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黑臭水体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武政〔2016〕28号),市水务局为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牵头责任单位,为加快推进武汉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推动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黑臭水体名单由市水务局公布并由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实施整治,其他黑臭水体名单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市水务局后组织实施整治。 二、黑臭水体范围及标准 城市黑臭水体范围为城市建成区,标准为溶氧量小于2毫克/升、氨氮大于8毫克/升、透明度小于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之前,我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2025年底之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等负责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市水务局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整治有关事项。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于 五、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期(2016年7月-9月):制定市、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完成前期黑臭水体排查、认定,污染源调查。各区人民政府针对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实行“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并于 (二)整体推进期(2016年10月-12月):按照《武汉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落实黑臭水体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力争年底全面开工。 (三)全面攻坚期(2017年1月-6月):全力实施各项建设任务,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建设项目完成80%以上。 (四)项目收尾期(2017年7月-12月):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100%完成,其他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完成90%以上。 整治工作完成后,市、区分级组织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具体按照住建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执行。 六、舆论宣传 按相关规定,定期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及各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通报各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和成效,交流先进经验等。 七、工作机制 自2016年10月起,各黑臭水体整治责任主体每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度情况报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例会,由黑臭水体责任区人民政府参加,通报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水务局、市城管委等责任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监督检查,年底开展一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考核。 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行业管理职责,每半年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一次行业性督办,并将督办结果报市水务局。 八、督查考核 我市黑臭水体考核工作由市水务局参照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
附件:1.武汉市第一批黑臭水体整治计划表 2.武汉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系表 武汉市水务局
(联系人:胡华伟 联系电话:82200997 18872282707
武汉市水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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